【原文轉自:考選部】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1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預定於111年5月3日至5月12日受理報名,8月13日至8月15日舉行考試,依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司法院、法務部、海洋委員會、內政部之任用計畫,及司法院提報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
遴選資格考試需求,彙整本5項考試暫定考試等別及類科組詳如附表。考選部表示,為利應考人及早因應準備,考選部先依據請辦考試機關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司法院來函發布預定舉辦考試之等別及類科組,但仍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後,再另予公告確定之考試類科組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考試資訊。
考試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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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定考試等別及類科組/院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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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員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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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考試:公證人、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選試 少年事件處理法)、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財經事務組)、法院書記 官、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財經實務 組、電子資訊組、營繕工程組)、監獄官、公職法醫師
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法警、執達員、執行員、監所管理員
五等考試:錄事、庭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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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人員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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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考試:調查工作組(選試英文、日文、德文、西班 牙文、阿拉伯文、法文、俄文、韓文)、法律實務組、財經實務組、化學鑑識組、醫學 鑑識組、電子科學組、資訊科學組、營繕工 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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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巡防人員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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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考試:海巡行政、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四等考試: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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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人員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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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考試:移民行政
三等考試:移民行政(選試英文、法文、日文、俄文、 、越南文、泰文、印尼文)
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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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 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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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以下各法院之法官(含地方法院法官)
高等行政法院之法官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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