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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董俞佳】

晚出社會的「大齡新鮮人」增多,放寬國考年齡限制的呼聲也再度吹響,然而,這不應是「零與一」的選擇,若是放寬年齡限制,卻影響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這非社會樂見;不過,若就選拔人才觀之,是否放寬年齡限制,則有討論空間。

支持設定年齡上限的用人機關,雖然可能遭批「年齡歧視」,但國家考試畢竟牽涉到人事成本、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的角度,設限不無道理。但用人機關也須思考,國家考試限制年齡是為政府選才把關,而不是成為優秀人才進入公門的障礙。

部分考試像是司法官、經濟商務人員這種必須具備智慧、協商、溝通能力工作者,若是讓具備豐富經驗者來擔任,或許更能發揮長才。

這一兩年,司法院希望司法人員具有五年實務工作經驗者報考,避免「奶嘴法官」;國考證照組考試要求必備證照與工作經驗,都是一樣的用人概念。

另外,政府今年招考公職資訊技師,卻無人報考,政府資訊人員大缺血的問題仍未解。

主管機關可以思考,針對部分考試,適度放寬年齡限制,像取得資訊技師者平均年齡達卅二歲,且需具備兩年工作經驗,才能報考;這對有意報考國安情報人員公職資訊技師者,卅五歲的「年齡大限」,的確有可能因此打退堂鼓,反而白白浪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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