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各等別暫定考試類科一覽表
等別 |
暫定考試類科 |
三等考試 |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勞工行政、文化行政、教育行政、體育行政、新聞(選試英文)、新聞(選試日文)、財稅行政、會計、法制、經建行政、工業行政、商業行政、農業行政、衛生行政、環保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選試英文)、法律廉政、財經廉政、交通行政、觀光行政(選試觀光英語)、農業技術、林業技術、園藝、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建築工程、公職建築師、都市計畫技術、水土保持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資訊處理、化學工程、環境檢驗、測量製圖、交通技術、天文、衛生技術、漁業技術、養殖技術、畜牧技術、公職獸醫師、工業工程、工業安全、環保技術、景觀等54類科。 |
四等考試 |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文化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會計、經建行政、商業行政、衛生行政、環保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法律廉政、財經廉政、交通行政、觀光行政、農業技術、林業技術、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技術、水土保持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資訊處理、衛生檢驗、測量製圖、交通技術、天文、衛生技術、養殖技術、畜牧技術、環保技術、景觀等43類科。 |
五等考試 |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等13類科。 |
◎說明:
一、本考試分15個錄取分發區,各錄取分發區設置之考試類科,依其用人需求不同。
二、各錄取分發區設置之考試等別、類科、需用名額及職缺所在機關等資訊,俟本考試請辦案經考試院院會審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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