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3年前警察特考改採雙軌制,一為以警校生和現職警察為主的警察特考,另一項為非警校生,一般大學生和高中生可報考的一般警察特考,有考生最近在媒體登廣告抗議警察特考以警察學歷綁標方式限制報考資格,違反公平原則。

考選部長董保城指出,雙軌制度並未違反憲法平等原則,但超過3年,目前已在檢討,但制度檢討涉及警校任務及定位、公費培訓制度、先訓後考或先考後訓問題,已與警大、警專及內政部警政署進行研商,下半年會有結果。

考生投訴指出,警察特考是常態性公務員任用考試,應與一般公務員考試一樣,以公平競爭方式舉行,但考選部以是否警校畢業作為報考資格,欺壓一般考生。且警察特考四等相當於高普考,應該很難錄取,但警校錄取率高達99%,是保護少數既得利益者。

考選部指出,雙軌制是行政院與考試院共識,民國100年起實施,警校生與一般生學經歷與教育背景不同,警校生已接受2年或4年警察專業正規教育,一般生未接受任何正規警察專業訓練,如將警校生與一般生放在同一種考試科目與考試方式,恐有違反平等原則。

考選部說,警察特考是學習完成後的警察專業成就測驗,一般警察特考是一般基礎法治知識的入門門檻測驗,兩者本質不同。

考選部也說,近年積極調整一般生需用名額,以四等考試而言,民國100、101、102年一般生比率從占30.07%增到40.93%,已逐步提升。

有考試委員表示,警察是特殊的公務員,刑事警察可能警校畢業者來當比較適合,行政或高科技方面的警察,一般未受過警察相關訓練的大學畢業生也可以做,雙軌制並無不妥;但是否特考開缺較多或一般警察開缺少,以及錄取率問題可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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