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例題其實不難,不過就是把你日常所思、所想、所學的知識,盡可能精準地運用於具體個案的分析與判斷中,所以,只要在基本概念建立後,有體系性、邏輯性、層次感的觀察社會現象、新聞議題,並帶著【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的態度多看點解題書或其他人的答題或論述,自然而然,答題素材跟內心思考就會漸漸凝聚起來成為攻破國考大魔王的解題寶劍!
看解題書的重點並不是筆者寫得多、還是寫得少,而是你可不可以學會如何解題,可不可以擷取別人的語句化成自己的論述,進而在考場上寫出有靈魂的答案。而這種解題能力,才會對於未來的人生或執涯帶來實質幫助,避免一直背答案而淪為考試的客體。
宋定翔
我的解題架構大致如下,至於細節就留待各該題目中說明,或是看我的解題來細細品味吧。必須特別說明的是,這些用語跟架構只是我自己寫題目的習慣,來讓我在考場上備感壓力時,仍能有節奏、有層次地進行論述的一種方式,並不是說一定要這樣寫,或是一定要採取這種類似於判決書中會出現的用語。畢竟考試重要的是能不能看出爭點、論述有沒有層次等等比較實質意義的內容,這些形式只是一種輔助論述的工具而已。
好了,那重點是,要如何從案例事實看出爭點呢?其實這個跟個人對於題目的敏感度以及審題技巧有高度相關。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有時候總是會覺得,縱使讀再多書,一看到考題還是什麼都不會寫?而我覺得,先看得出爭點,才有就爭點集中論述的可能,這正是所謂的「敏感度或審題技巧」層次的問題!
關於這點,本書循著民總、債編、物權、民法民訴混合題的順序,引領讀者們遍覽近五年律師司法官二試精選試題,以及近三年法研所考試精選試題。建議讀者在看完題目後,先自行思考:「那我會怎麼寫?我的大綱是什麼?我要寫什麼爭點?我要提到什麼見解?所以本題涵攝結論是如何?」再進一步參看筆者們的擬答之後,久而久之,或許就會突然發現,「哇!我也可以從題目中看出爭點了耶!」(如:看到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名義人不是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就想到借名登記)這代表什麼意思呢?就是大家「審題」的技巧在無形中被提升了rrrr太厲害了rrrr
寶拉
我的解題架構與作答時間分配:
首先,關於考試時間分配,因為我是手速較慢的考生,我會先以配分×0.8算出預計作答時間,原則上在下筆前會花5-10分鐘審題、列出我覺得一定要寫的大爭點(跟其他不確定會不會有時間寫的小爭點),並先想完要開的所有標題(如同我在司律考題所示範的本題架構那樣),標題的內容我是採取結論前置的作法,除非真的無法以一句話交代完,我才會寫「關於…,說明如下」。另外,我跟本書另一位作者宋定翔老師在解題架構上最大的差別是:我不嚴守三段論法,通常會省略大前提(我不太抄法條內容,因為寫字速度慢。另一個理由是我覺得閱卷老師通常會直接略過抄寫法條內容的部分,直接看涵攝寫得如何,因為縱使抄寫了法條內容,也不代表個案中就會要件該當,因此得分關鍵應該在於如何針對爭點採擇相關見解以及就個案事實具體涵攝的程度。)、把重點放在爭點的解釋及涵攝。如讀者有意採取這種寫法,請注意一定要把法條依據(條號、款項就可)寫清楚,並盡量就每個要件進行具體涵攝(這邊是整個答案的靈魂!),不重要的要件可以用一句話帶過,最後再以一句話作結。
申論作答技巧Up!Up!
本書另外希望可以提升讀者們的申論作答技巧。由考選部公布106、107司法官律師二試評分說明所透漏的資訊可知,現行考試著重「考生的分析思辨能力」。而本書則有兩個方式可以協助讀者們因應此一重大變革:「筆者思考脈絡的透漏」及「解題素材延伸補充」。
關於「筆者思考脈絡」,本書藉由「得分考點」單元,從題目分析爭點所在,藉此訓練讀者審題能力,並進而提出「本題架構」幫助考生快速理解筆者論述層次,而可以在考試準備時間不夠的時候,快速判斷是否不甚理解各該題目相關論述技巧或見解而要深入閱讀本題;另一方面,也可以讓讀者理解筆者解題的思考脈絡,以供「見賢思齊、見不賢內自省」。最後,在某些題目中,也附上相關的測驗題及申論題供讀者進一步檢驗是否概念扎實。這邊要多加說明的是,如果就某一個爭點在學說實務上有很多種見解的話,在準備考試時,我多半只記一個我不採的(拿來當作考卷中批判的對象),跟我喜歡的(拿來當作考卷中作答者認為應該採取的見解,所謂的「本文見解」),其他的說法我記不起來(對於上榜來說,其他說法或許也不需要記吧?),在考場上也沒時間寫(真的要寫的話,其他爭點一定寫不到,這樣分數反而低),所以只好認命放棄去記憶其他見解。我常常提醒自己:考試只是一種手段,不要太執著於理解、背誦各家學說,如果真的想記或是深究各家學說的話,真的這麼有興趣的話,等到考完再來研究也無妨。
本文摘自:保成出版社 1B324老師解題-民法(財產法)
書號:1B324
作者:宋定翔、王俊翔、寶拉
ISBN:9789864815166
書籍系列:老師解題系列
出版日期:2019年- 5月 版次:一版
定價:NT$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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