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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特考(內軌)應考資格

目前警察人員考試採內外軌分流制,意即:警察教育體系畢業的學生只能報考內軌制,一般生只能報考《外軌制》。警察特考僅限警察體系畢業生報考,排除一般大眾考生,競爭對手較少,對符合資格者應考錄取極為有利。

一般警察特考應考資格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不限性別,男女皆宜,排除警校體系(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是一般大眾進入警界的最佳管道,而且還沒當兵也可以考,趁年輕力壯最適合報考,讓你快速賺到第一桶金!按公務人員特考係特考特用,有國家政策考量因素,部分特考規則得因用人機關需定求訂定應考資格、兵役、年齡、體檢及調任等限制條件。

警察特考歷年各類科需用及錄取人數

警察人員考試近3年各類科錄取數據比較表

考試類科 107年 108年 109年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三等 行政警察人員 77 77 56 56 54  
外事警察(選試英語) 18 18 14 14 16  
外事警察(選試日語) - - - - -  
刑事警察人員 45 45 37 37 27  
公共安全人員 20 20 16 16 16  
犯罪防治(預防組) 20 20 17 17 17  
消防警察人員 85 85 60 60 40  
交通警察(交通組) 15 15 15 15 19  
交通警察(電訊組) 9 9 - - 10  
警察資訊管理 22 22 17 17 16  
刑事鑑識人員 13 13 15 15 16  
國境警察人員 15 15 11 11 10  
水上警察人員 23 23 21 21 20  
警察法制人員 26 26 15 15 18  
行政管理人員 22 22 17 17 18  
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 1,889 1,889 1,971 1,976 1,825  
消防警察人員 189 175 172 146 150  
交通警察人員 172 172 197 173 159  
水上警察(輪機組) 23 22 21 18 23  
水上警察(航海組) 22 22 19 18 21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近3年各類科錄取數據比較表

考試類科 107年 108年 109年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二等 刑事警察(數位鑑識組) 1 1 1 1 1  
刑事警察(電子監察組) - -
-
- -  
刑事警察(犯罪分析組) 1 1 1 0 -  
三等 行政警察人員 37 37 16 16 17  
外事警察(選試英文) 5 1 1 1 -  
外事警察(選試日文) - - - - -  
犯罪防治(預防組) 5 5 5 5 5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5 4 1 1 1  
消防警察人員 15 5 16 1 8  
警察法制人員 5 4 5 5 5  
行政管理人員 5 2 5 5 5  
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 1,700 1,719 264 266 264  
消防警察人員 600 493 500 502 155  
水上警察(輪機組) 46 15 25 25 -  
水上警察(航海組) 46 20 32 3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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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警察工作內容

考試介紹

內政部為健全公共安全防災體系、提昇緊急救護服務、積極推動各項消防專業系統與制度、強化消防救災效能,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成立「內政部消防署」專責火災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工作。 

分設綜合企劃、災害管理、火災預防、危險物品管理、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火災調查、教育訓練、民力運用等九組,以及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及秘書、人事、會計、政風等四室,另以臨時任務編組成立督察室及資訊室,分掌各項業務;並設特種搜救隊及訓練中心等二個派出單位。下轄基隆、台中、高雄、花蓮四個港務消防隊。 

消防法明定之消防三大任務,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 九二一大地震後,政府於民國八十九年公布之「災害防救法」賦予消防新的任務,除了火災外,更包含各種天然與人為災害。為因應「災害防救法」之施行,消防署業務擴增,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完成消防署組織條例修正案,除原設五組、四室、一中心外,並增設綜合企劃組、災害管理組、危險物品管理組、民力運用組四個內部單位及特種搜救隊、訓練中心兩個派出單位,編制員額由178人調整為350人。

 

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

民國八十九年「災害防救法」頒布實施後,消防機關的任務擴增,消防工作面對的災害型態,除傳統火災之外,其範圍已擴及風災、水災、震災、重大爆炸等災害,消防救災工作包羅萬象,舉凡補蜂、抓蛇、救助人命、搶救災害訓練、裝備器材保養、消防水源調查、消防設備檢查、危險物品查察取締等,消防救災人員須具有各項專業知識及優越之體、技能,始克救助人命。 

因此,消防人員在遴任與訓練上,均須有嚴格之要求,外勤消防人員須具備優越之體、技能,搭配內部業務單位多元進用化工、土木、氣象、地震、水利工程等各類人才,兼具警察官與簡薦委雙軌任用制,始足因應各項災害防救業務之需。 消防警察人員分發單位為內政部消防署及各縣市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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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警察薪資及福利待遇

一般警察特考試薪資待遇

一般警察特考錄取人員薪資,依現行法規試算如下:

等別

一般警察薪水()

一般警察三等

68,860~72,860元。

一般警察四等

58,990~62,990元。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詳細資料參見公務員薪資職等表)

 

警察五大福利-扭轉生涯,改變未來

身為警察人員,除了薪資優渥之外,還可享公保、健保、年終獎金、考績獎金、退休金等等,吸引許多人搶當警察,藉此改善家中經濟條件,提升生活品質。

終身工作保障

國家保障工作權,不怕遭遇民間企業隨時裁員、放無薪假的危機。

福利制度完善

除各項專屬補助津貼外,還享公保、年終獎金、優惠儲蓄等福利。

改善家人生活

婚喪生育、子女教育等皆可申請補助金,能照顧全家人過更好生活。

退休生活無虞

退休後享有月退俸,不用擔心老來沒錢養活自己。

職涯發展建全

有固定升遷制度,每年穩定調薪,職涯發展有可預知的未來前景。

 

一般警察消防警察上榜生準備方式 請點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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