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6 23:52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台北報導
106年司法官、律師特考,因第二試「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僅出兩題申論題,
各占100分,與過去3、4題不同,引發考生質疑、立委關注。
對此,考選部解釋說,命題委員盼考生能完整陳述,去年題數少但各題列考內容均不只「一題」。
106年司法官特考今年1月10日放榜,總計錄取100人,
去年10月14、15日舉行的第二試卻引發爭議,總計2462人受影響,
在專業考科「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僅有兩題申論題,各占100分,
其中1題分別配分60、40分,考試結束後,曾有考生質疑,與往年不同,兩大題不知閱卷老師如何配分等。
立委及外界質疑去年度司法官考試,多年來司法官考試申論題多為4至5題,
本次僅有2題,其中1個考科命題內容與去年6月新修正通過條文有關,
部分應考人因埋首苦讀,未能掌握時事,可能造成類似「抽籤」的機運問題。
對此,考選部解釋,司法官特考與律師考試第二試,
目的為衡量考生分析問題、思考、論理與解決能力,非記憶性、單元化的考試,
去年起也將出題改從題庫出題,命題還經專家學者審核。本周考選部官網已公布,
第二試專業科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配分方式。
考選部解釋指出,依規定,考試未放榜前,無法就相關考試問題提出說明,
司法官特考放榜後已做說明,命題委員認為這次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考科出2題,
雖然與過去出3到4題有所不同,但每題都有各自獨立的爭點,大約4到5個,
就內容而言,與過去並無差異。
官員轉述,命題委員認為,題數不多,可以讓考生更專心,更能完整陳述想法;
若考題太多,考生可能淪為記憶式的反應,沒有辦法更深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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