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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4 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

今年起,律師考試第2試增列選試科目,並修正及格方式,選考哪項科目成為律師考試熱門話題。考生傳出,「海商法與海洋法」最容易準備,可能吸引最多考生報名,不過,也有考生認為,依照興趣選考科才是上策。

去年流浪律師議題受到重視,為甄拔多元法律人才,今年開始律師第2試增列選試科目,科目包含「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考生必須4選1,一科占100分。

由於第一次實施,選試科目成為考生熱門話題。有考生表示,「海商法與海洋法」的內容相較其他3項科目為少,在權衡之下,可能會吸引最多考生報考。

考生表示,因律師考試採比率及格制,現在還有補習班統計出「海商法與海洋法」選考人數破6成,以此鼓吹學生選考該科。

不過也有考生認為,選考人數只是參考,只有拉高分數才是上榜關鍵,選考自己最喜歡且有興趣的考科才是上上策,因為,會更有信心念得比別人好。

本次律師考試變革是自2011年實行新制律師分試考試後,最重要的一次變革。

為配合新制度,律師第2試的及格方式,修正為按應考人第2試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以「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33%為及格標準。

但第二試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除選試科目以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未達全部應考人全程到考人數50%成績標準者,均不予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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