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造幣廠103年駐衛警察甄選第一試筆試定於103年07月27日舉辦,報名期間自103年07月10日09:00至103年07月17日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詳細內容請見甄試簡章。
1.報名期間:103.07.10(四)-07.17(四),一律採線上報名。
2.筆試日期:103.07.27(日),設台北考區。
3.口試日期:103.08.28 日(四)
壹、甄選類別、名額、資格條件及考試科目
一、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
(四)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1.高中(職)以上畢業。但曾受警察養成教育、專業訓練,或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者,不在此限。
2.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3.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五)體格標準:
1.報考者須無不堪勞動或其他原因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
2.報考者於第一試筆試錄取後,須通過第二試術科體能測試1,200公尺跑走(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未通過即淘汰),方可參加第二試術科交通指揮及第三試口試。
二、 錄取名額、筆試科目及工作性質:
類別 |
名額 |
工作性質簡述 |
甄試科目及成績比率 |
駐衛警察隊隊員 |
2 |
中央造幣廠為國家流通硬幣鑄造機構,為確保廠區及解幣安全,依規定設置駐衛警察隊。警衛勤務採三班制並配置槍械,另常年訓練包括手槍射擊訓練、消防救災演練、體技能訓練等。 |
1.國文及英文占10% 2.警察勤務條例及警械使用條例占15% 3.刑法概要占15% |
貳、進用及待遇
中央造幣廠駐衛警察錄取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審定;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以比照分類職位2等1級試用,月支新台幣37,370元,試用期為4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派用,不合格者依中央造幣廠工作人員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錄取者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或考試(如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等)及格資格核薪,曾任警察或軍職年資不予提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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