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案例:
阿喜和阿花結婚後,才發現雙方個性不合,時常吵架。後來兩人理性考慮,決定離婚,不知要符合什麼方式才有效?

 

A

解析:
協議離婚依民法的規定要有書面二人以上之證人簽名,及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才生離婚的效力。
但是如果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並沒有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還是無效。夫妻的一方也不能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登記。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高雄志光 的頭像
高雄志光

高雄志光-公職權威

高雄志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