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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7日
發文字號:選特三字第1031500204號
附件:如文
主旨:舉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
依據:民國103年2月27日考試院第11屆第274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類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各等別、類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件1。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各等別、類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件2。
(三)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各資位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件3。
(四)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二、考試日期: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第一試於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舉行。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03年10月11日至14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其中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養路工程等4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03年10月14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考試地點: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除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外,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8考區舉行。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第一試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8考區舉行。第二試體能測驗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三)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8考區舉行。其中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養路工程等類科第二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四、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一)分別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及「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二)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之規定,本3項考試應考人具該條例所稱後備軍人身分,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1、三等考試(高員三級考試):曾任中尉以上3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系組所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惟考試類科應具有相關之職業證書、工作經驗或訓練,始得報考者,仍應符合該應考資格規定。
2、四等考試(員級考試):曾任中士以上3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職業學校或科別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
五、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本考試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起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其體格檢查標準,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之規定辦理。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本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起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其體格檢查標準,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之規定辦理。
(三)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本考試除財經廉政、會計、事務管理、材料管理、地政、都市計畫技術、資訊處理等7類科應考人不需繳交體格檢查表外,其餘應考人於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至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檢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或不得參加第二試(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養路工程等類科)。其體格檢查標準,依「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第7條附表7之規定辦理。
六、103年應屆畢業應考人畢業證書延長繳驗期限延至本(103)年7月8日前,屆時未繳驗或繳驗不合格者,即認定其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如有入場應試情形,其考試成績不予計算。
七、為積極提升試題多元性及評鑑效能,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各類科國文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型。
八、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103年3月11日起至3月20日下午5時止。
(二)報名方式:
1、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考試、員級考試各類科: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路,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登錄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
2、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考試各類科:採「網路無紙化報名」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所填具之報名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得免繳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等(得進行學歷資料檢核之各級學校名單及畢業起始年度,已公布於網路報名系統);若所填具之報名資料無法透過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時,或應考人申請特殊照護措施、報名費減半優待等,則以「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符合網路無紙化報名要件者,於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3、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三)收件截止日期: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之應考人須於民國103年3月2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至報名郵寄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四)無紙化報名注意事項:為配合無紙化報名時須上傳照片JPG電子檔,請應考人於報名前備妥照片JPG檔案,憑以報名,否則將無法完成報名登錄。
九、本3項考試符合後備軍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身分之應考人,應各該考試之各項優待規定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各考試應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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