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營運人員甄試簡章-台鐵招考科目及名額

(一)營運專員

應試類科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      

 測驗科目   工作內容
消防工程

 4(4)

 北區  工務 處

 筆試:

  1. 消防法規
  2. 消防安全設備設計與檢修
  3. 災害防救計畫與應變

口試

  1.  辦理路線、車站暨周邊設施(備)消防工程之設計審查、維保管理、監造、  檢查驗收、督導  查核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貨運服務 3(3)  北區  貨運服務總所

 筆試:

  1. 民法
  2. 土地利用
  3. 企業管理

口試

  1.  辦理跨所(站)、站內商業空間及專業規劃管理業務
  2. 履約爭議急速松案件處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訊  1(1)   北區  資訊中心

 筆試:

  1. 網路通訊與資訊安全
  2. 系統程式分析與設計
  3. 系統專案管理

口試

  1. 資訊系統之設計、測試、建置、維護及障礙排除。
  2. 資訊委外採購等行政業務。
  3. 關聯式資料庫系統使用及管理。
  4. 如有業務需要,須配合輪班。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企劃研析  5(5)  北區  企劃處

 筆試:

  1. 軌道運輸及管理
  2. 鐵路運輸規劃學
  3. 政府採購法及鐵路法

口試

 

  1. 都會區鐵路立體化改善與轉型捷運化之綜合研析
  2. 本局專案計畫與經營策略之綜合研析
  3. 建設計畫之綜合研析、改革業務之彙辦作業、中長程發展計畫與事業計畫之編擬、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之彙編。
  4. 其他交辦事項。
 地政管理  2(2)  北區  企劃處

 筆試:

  1. 民法(總則、物權、親權與繼承)
  2.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3. 土地利用(包括土地使用計畫及管制與土地重劃)

口試

  1. 土地徵收價購撥用
  2. 產籍保管登記
  3. 占用處理
  4. 建物管理
  5. 房地租借
  6. 房地出售
  7. 其他交辦事項
 都市計畫  2(2)  北區  企劃處

 筆試:

  1.  鐵路資產活化概論(含附屬事業經營、多目標使用、文化資產保存、國有非公用設定地上權、鐵路立體化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等)
  2. 都市計畫及都市更新法令與實務
  3. 處進民間餐與公共建設法令與實務

口試

  1.  都市更新案即處進民間餐與公共建設案支開法規劃與招商作業。
  2.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申請規劃作業、都市計畫變更作業。
  3. 鐵路立體化計畫土地開發評估作業
  4. 其他交辦事項。

(二)營運員

 應試類科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

 測驗科目   工作內容
運務 52(52)  北區  台北運務段

 筆試

  1. 鐵路運輸學概論
  2. 鐵路法

口試


 
  1.  客運業務(售驗票及站務嚮導等)
  2. 貨運業務(含行包工作)
  3. 運轉業務(含吊車工作)
  4. 除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人員外,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
24(24)  中區  台中運務段
37(37)  南區  高雄運務段
 15(15)  東區  宜蘭運務段
 12(12)  東區  花蓮運務段
運務(原住民) 11(11)  東區  花蓮運務處
土木工程 5(5)  北區  工務處

 筆試

  1.  測量學概要
  2. 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口試

  1.  辦理預算編制、土木工程設計、變更、驗收、決算、督導軌道路基維修、監造等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消防工程  5(5)  北區  台北工務段

 筆試

  1. 消防法規概要
  2. 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口試

  1.  辦理路線、車站暨周邊設施(備)消防工程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2(2)  中區  台中工務段
5(5)  南區  高雄工務段
材料管理 2(2)  北區

 材料處

 筆試 

  1. 政府採購法概要
  2. 物料管理概要

口試

 

  1. 材料管理
  2. 倉儲管理
  3. 採購管理
  4. 履約驗收等相關工作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2)  南區  南區供應廠
貨運服務  2(2)  北區  台北服務所

 筆試:

  1.  民法概要
  2. 企業管理概要

口試

  1.  不動產(土地、房地、停車場)租賃、廣告及拍攝租賃等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2. 履約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
  3. 依各所業務轄區,需要經常至先場會勘或辦理業務巡查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1)  中區  台中服務所
 2(2)  南區  高雄服務所
 2(2)  東區  花蓮服務所
會計  4(4)  北區  主計室

 筆試:

  1.  會計概要
  2. 會計審計法規概要

 口試

  1.  辦理主計等行政事務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事務管理 1(1)  北區  秘書室

 筆試

  1. 事務管理概要
  2. 行政法概要

口試

  1.  辦理人事、總務、會計、文書等庶務性業務。
  2. 各項議事進行、議案追蹤、年及機要等業務。
  3. 公文及工程管考業務
  4. 新聞,立委及民代等聯繫業務。
  5. 其他交辦事項
2(2)  北區  人事室
勞安管理 2(2)  北區  台北運務段

 筆試

  1.  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施行細則概要
  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概要

口試

  1.  辦理職業災害防止、安全衛生檢查、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1(1)  北區  綜合調度所
1(1)  北區  勞工安全衛生室
1(1)  中區  台中運務段
 2(2)  南區  嘉義工務段
 1(1)  東區  宜蘭運務段
機械  5(5)  北區  台北機廠

  體能測驗

雙手各提十五公斤重物或沙袋,跑走一百公尺

筆試:

一、機械原理

二、基本電學概要

術科測驗:

零組件量測及組裝(100%)


 
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須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1(1)  北區  新竹機務段
 3(3)  南區  高雄機廠
 2(2)  南區  高雄機務段
2(2)  南區  高雄檢車段
2(2)  東區  花蓮機廠
6(6)  東區  花蓮機務段
機械(原住民) 3(3)  東區  花蓮機務段
電機  3(3)  北區  台北機廠

 

體能測驗

雙手各提十五公斤重物或沙袋,跑走一百公尺

筆試:

一、機械原理

二、基本電學

術科測驗:

控制電路(100%)

 

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須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2(2)  北區  新竹機務段
2(2)  南區  高雄機廠
2(2)  南區  高雄機務段
2(2)  南區  高雄檢車段
2(2)  東區  花蓮機廠
11(11)  東區  花蓮機務段
電機(原住民) 5(5)  東區  花蓮機務段

(三)服務員

應試類科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 測驗科目   工作內容
運務 32(32)  北區  台北運務段

 筆試:

鐵路運輸學概要\

口試


 
 
  1.  客貨運業務(含售驗票及行包工作等)
  2. 運轉業務(含吊車工作)
  3. 旅客諮詢案件業務
  4. 除辦理一班行政事務人員外,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職、輪班等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3)  北區  客服中心
20(20)  中區  台中運務段

24(24)

 南區  高雄運務段
8(8)  東區  宜蘭運務段
運務(身障) 3(3)  北區  台北運務段
2(2)  南區  高雄運務段
6(6)  東區  宜蘭運務段
6(6)  東區  花蓮運務段
運務(原住民) 12(12)  東區  花蓮運務段
土木工程 2(2)  北區  台北工務段

 筆試

測量學概要

口試

  1. 辦理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2(2)  中區  台中工務段
1(1)  南區  嘉義工務段
2(2)  南區  高雄工務段
2(2)  東區  宜蘭工務段
2(2)  東區  花蓮工務段
3(3)  東區  台ˊ東工務段
電務 14(14)  北區  台北電務段

 筆試

基本電學概要

術科測驗

控制電路(100%)

  1.  辦理電務號誌、電訊機電設備維護及事故搶修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3. 須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12(12)  中區  彰化電務段
 11(11)  南區  高雄電務段
 11(11)  東區

 

花蓮電務段

電力 10(10)  北區 台北電力段

 筆試:

基本電學概要

術試測驗

一、鐵件安裝40%

二、電表使用30%

三、導線裁剪輯安裝30%


 
  1.  辦理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維護及事故搶修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3. 須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9(9)   中區 彰化電力段
10(10)  南區 台南電力段
11(11)  東區 宜蘭電力段
8(8)  東區 花蓮電力段
 材料管理 1(1) 北區 材料處

 筆試 

政府採購法概要

口試

  1. 材料管理
  2. 倉儲管理
  3. 採購管理
  4. 履約驗收等相關工作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餐貨服務 1(1) 北區  台北貨運服務處

 筆試

民法概要

口試

  1. 辦理不動產(土地、房地、停車場)租賃、廣告及拍攝租賃相關業務
  2. 履約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
  3. 依各所業務轄區,需要經常至現場會勘或辦理業務巡查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1) 中區  台中貨運服務處
事務管理 1(1)  北區  企劃處

 筆試

 事務管理概要

口試


 
  1.  辦理人事、總務、會計、文書等一般行政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2)  北區  秘書室
事務管理(原住民) 1(1)  東區  花蓮貨運服務所
勞安護理  1(1) 東區  七堵機務段(上班地點:宜蘭機務段)

 筆試:

職業安全衛生概要

口試

  1.  辦理「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地10~12條規定事項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1) 北區  台北檢車段
1(1) 北區  餐旅服務總所
1(1) 中區  台中工務段
1(1) 南區  嘉義工務段
1(1) 南區  高雄檢車段
1(1) 東區  宜蘭工務段
1(1) 東區  花蓮工務段
1(1) 東區  台東工務段
機械 2(2)  北區  台北機廠

體能測驗

雙手各提十五公斤重物或沙袋,跑走一百公尺

筆試:

機械原理概論

術科測驗:

零組件量測及組裝(100%)

 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須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1(1) 北區  新竹機務段
2(2) 南區  高雄機廠
1(1) 南區  高雄機務段
1(1) 南區  高雄檢車段
1(1) 東區  花蓮機廠
3(3) 東區  花蓮機務段
機械(原住民) 1(1) 東區  花蓮機廠
2(2) 東區  花蓮機務段
電機 2(2) 北區  台北機廠

體能測驗

雙手各提十五公斤重物或沙袋,跑走一百公尺

筆試:

基本電學概要

術科測驗:

控制電路(100%)

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須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2(2) 北區  新竹機務段
2(2)  南區  高雄機廠
1(1)  南區  高雄機務段
1(1)  南區  高雄檢車段
1(1)  東區  花蓮機廠
5(5)  東區  花蓮機務段
電機(原住民) 1(1) 東區

 花蓮機廠

3(3) 東區  花蓮機務段

(四)服務佐理

應試類科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 測驗科目  工作內容
運務 35(35)  北區  台北運務段  

體能測驗

一千兩百公尺跑

筆試:

鐵路運輸學大意

  1. 客貨運業務(含售驗票及行包工作等)
  2. 運轉業務(含調車工作)
  3. 愛心旅客服務等
  4. 環境清潔等業務
  5. 旅客諮詢案件業務
  6. 除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人員外,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國定假日一班表出勤。
  7.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3(3) 北區  客服中心
21(21) 中區 台中運務段
33(33) 南區 高雄運務段
15(15) 東區 宜蘭運務段
運務(原住民) 22(22) 東區 花蓮運務段
事務管理 2(2) 北區 台北工務段

 筆試

事務管理大意

口試

  1.  辦理人事、會計、總務、產業等一班行政事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2) 中區 台中工務段
2(2) 南區 嘉義工務段
3(3) 南區 高雄工務段
2(2) 東區 宜蘭工務段
2(2) 東區 花蓮工務段
1(1) 東區 宜蘭電力段
事務管理(身障) 2(2) 北區 台北工務段

 筆試

事務管理大意

口試

  1. 辦理人事、會計、總務、產業等一班行政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3) 北區 台北機務段
1(1) 北區  台北機廠
1(1) 北區 七堵機務廠
1(1) 北區 新竹機務段
1(1) 北區 台北檢車段
1(1) 北區  電訊中心
1(1) 北區 台北電務段
1(1) 北區 台北電力段
1(1) 中區 彰化電務段
1(1) 中區 嘉義工務段
4(4) 南區 高雄檢車段
1(1) 南區 高雄電務段
1(1) 南區 台南電力段
3(3) 東區 宜蘭工務段
2(2) 東區 台東工務段
2(2) 東區 花蓮機務段
1(1) 東區 花蓮機廠
1(1) 東區 宜蘭電力段
1(1) 東區 花蓮電力段
1(1) 東區 花蓮電務段
事務管理(原住民) 1(1) 東區  花蓮工務段
2(2) 東區  台東工務段
養路工程  22(22)

北區

台北工務段

體能測驗

雙手各提十五公斤重物或沙袋,跑走一百公尺

筆試:

鐵路工程及鐵路養護作業大意

口試

  1. 辦理鐵路路線養護(砸道、換砸、抽換岔枕、抽換道岔、搬運及整理軌道材料)、養路工程之規劃、夜間辦理鐵路路線養護、夜間搶修、查道、機具保養、平交道看守等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17(17) 中區  台中工務段
 17(17) 南區  嘉義工務段
 21(21) 南區  高雄工務段
 46(46) 東區  宜蘭工務段
 37(37) 東區  花蓮工務段
 40(40) 東區  台東工務段
養路工程 10(10)  東區  花蓮工務段
5(5)  東區  台東工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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